| 释义 |
公司注册资金最低要求的规定如下: 1、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人民币; 2、二人及以上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3万元人民币,可以分期出资,首批出资不低于百分之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2年内到位; 3、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 4、股东可以以货币或经评估过的无形资产等作为注册资金出资,其中,货币资本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30,公司注册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