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相互保重疾险是指在被保险人患有重大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支付一定的保险金。但是,对于具体的保险理赔标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和保险费的支付期限等内容。因此,在购买相互保重疾险时,被保险人应当仔细查阅保险合同,了解具体的保险理赔标准。 此外,《民法典》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损害,由单位承担。如果被保险人是单位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患上脑干出血,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工伤保险或者医疗保险理赔。 综上所述,相互保重疾险对脑干出血的理赔并不能保证法律上的保障,具体要看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以及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和保险费的支付期限等内容。 《民法典》第十一条:单位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损害,由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