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KTV发生打斗时,老板及时制止并没有过错,因此不需要承担责任。然而,如果KTV没有履行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就需要承担一定的额外赔偿责任。如果是第三方的行为导致他人受损,那么应由第三方承担侵权责任;而如果经营者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额外责任。 法律分析 在KTV打架时,老板及时制止,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KTV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一定的补充赔偿责任。如果第三人的行为导致他人受伤,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该内容由 江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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