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法定哺乳期通常为1年时间,是指从宝宝出生至宝宝满一周岁的时间,如果婴儿体质特别虚弱,经县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适当延长哺乳期。 在法定哺乳期内,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条例来保证哺乳女性职工的权益。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哺乳期职工不得从事的活动: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已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6、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综上所述,法律对哺乳期作了以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哺乳室;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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