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的纠纷: 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等。 处理途径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客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