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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黑龙江新高考政策
释义
    规范学业水平考试,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其他科目必修内容纳入合格性考试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五、积极推进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
    (十三)规范学业水平考试。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其他科目必修内容纳入合格性考试内容。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合格性考试由省级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和美术等科目和理化生实验操作合格性考试由市地按照省级要求组织实施。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合格性考试安排在学期末,高一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高校招生录取所需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选择性考试,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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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6: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