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查询“ 商标 局”,在商标综合查询输入商标名称,如果查询得到,证明已被注册,没有记录则未被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 》 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 注册商标 ,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商标注册 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法律客观: 《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商标法》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