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入职就做了参保登记发生工伤后社保不赔付怎么回事 |
释义 | 一、发生工伤后买了工伤保险为什么不能报销 1、员工在当天缴纳工伤保险之后,需要一个审核时间,一般要四个小时左右。在审核生效之前发生的工伤事故是不予报销的,只有在审核生效之后发生的事故才可以进行报销。 2、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开始是不会赔付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3、公司将缴费信息提交到工伤保险系统后发生的工伤,工伤保险内部可以进行协商,工伤保险有可能进行赔付,但如果发生工伤时间是在提交之前,工伤保险部门拒绝赔付。所有责任由公司自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工伤赔偿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比例: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为5%,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4.2%;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2%;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1.2%;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1%;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 3、上述两项收费标准是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发回重审、再审案件的、代理仲裁案件、代理不予执行或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可参照上述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同一律师事务所再次代理同一案件的不同审理阶段的,可以给予优惠。同时代理反诉、反请求案件的,反诉、反请求案件的收费可按标的额参照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费。 4、涉外案件:涉外(含涉港、澳、台地区)案件的收费标准,可参照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如果涉及到外语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按上述标准的1至5倍收费。经委托人同意,也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5、对于重大、疑难、复杂、异地办理的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可以在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至5倍。 6、民事诉讼、仲裁案件,除国家规定不得实施风险代理收费的案件外,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风险代理收费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大小、实现代理目标的难易、代理工作覆盖的诉讼阶段等情况协商确定,涉及财产关系的,建议不高于争议标的总额的30%。 7、执行案件:根据执行标的额,可按一审阶段标准收费或根据案件情况实施风险代理收费。 8、代理民事申诉案件,可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亦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三、工伤等级鉴定时间是多久 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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