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导游强制游客消费的处理方法如下: 1、遇到导游强制消费,游客可以先向该导游所属的旅行社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还是没有解决,游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旅游时导游强迫买东西,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