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了离婚证还能分割财产吗 |
释义 | 离婚证领取后一年内,可以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财产,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必须在财产分割存在问题的前提下提出。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况包括漏分共同财产、不履行分割约定、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协议、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法院会根据法律驳回不存在问题的分割请求。 法律分析 领取离婚证后在一年之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财产,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应在财产分割存在问题的前提下提出。分割不存在问题的,法院依法驳回诉讼请求。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可以主张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况有: 1.离婚协议中,双方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拓展延伸 离婚后领取离婚证,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离婚后,领取离婚证并不意味着自动进行财产分割。财产分割是离婚程序中的一项重要事项,需要双方协商或经法院判决来确定。首先,双方可以自愿达成财产分割协议,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在财产分割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贡献度、抚养子女的需要等因素来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因此,离婚证只是离婚的证明,并不直接决定财产分割的方式和比例。双方应当依法进行协商或诉讼,最终确定财产分割方案。 结语 在领取离婚证后,如果财产分割存在问题,一方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财产,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况包括漏分共同财产、不履行分割约定、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协议、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等。离婚证只是离婚的证明,财产分割需要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双方应依法协商或诉讼,最终确定财产分割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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