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认购书后如何退还定金? |
释义 | 购房者违约时定金不予退还,开发商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商品房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不应被视为正式买卖合同,否则可能损害购房者利益。开发商不得要求定金抵充房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如果因购房者原因未能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开发商应按法律规定处理定金;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开发商应返还定金给购房者。 法律分析 如果开发商存在违约,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依法退还定金。但如果是因为购房者个人因素导致定金是无法退还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双倍返还定金。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认购书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不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在开发商可能附加种种不合理条件,强行要求买方履行此“买卖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时,会严重损害买方利益。 目前,商品房认购书中往往约定定金条款:如果购房者未能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缴纳购房款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对定金不予退还;如果以后签订了正式商品房合同,定金则抵充房款。 这种做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相一致:“出卖人通过认购、定购、预购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定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拓展延伸 认购书签署后定金退还流程详解 认购书签署后,定金的退还流程如下:首先,双方需核实认购书中的退款条款,确认是否满足退还条件。接下来,买方需书面通知卖方,提出退还定金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实相关信息,并进行内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卖方将定金按约定方式退还给买方,通常是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退还定金的时间通常与认购书中约定的退款期限相符。在整个流程中,双方需保持沟通,并确保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结语 购房者与开发商在签署商品房认购书时,定金条款的约定应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如果因购房者个人原因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而如果因双方不可归责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成立,开发商应双倍返还定金。在退还定金的流程中,双方应核实退款条款,并书面通知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开发商应及时审核并按约定方式退还定金,以保障双方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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