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的合同都有什么内容 |
释义 |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明确哪些内容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并伴随着国家关于房屋分配体制的改革,商品房买卖已经逐步深入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商品房买卖不可避免地要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明确哪些内容呢?商品房合同一般需要包括这些内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销售方式、价款;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及违约责任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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