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沈阳市申请变更民族成份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1.书面申请书; 2.公民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公民的养(继)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依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离婚证明;依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证明;依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收养证明。 二、沈阳市申请变更民族成份证明申请条件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三、沈阳市申请变更民族成份证明办理地点 沈阳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B区17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