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策略,决定是否为既往糖尿病患者提供猝死险保险。但如果保险公司明确在保险合同中排除既往糖尿病患者的权益,则该限制应合理合法。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条 第一款 保险公司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策略,决定是否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公序良俗。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保险条款应当明确约定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权益和义务。 综上所述,既往糖尿病患者可以购买猝死险,但具体是否能够得到保障需要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保险公司有权根据风险评估策略决定是否提供保险,但排除既往糖尿病患者的权益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