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融债权和存款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金融债权与存款之间的区别包括有:筹资的目的不同;筹资机制不同;筹资的效率不同;所筹集资金的稳定性不同等。我国《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一、住房公积金指的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指的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市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市私营企业等城市企业、事业单位、私营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其在职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存款、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 二、存单质押是指什么 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出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存单质押方式包括:以自己或者别人的定期存单向金融机构贷款;自然人、其他组织、法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以其所有或者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根据相关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三、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该怎么保障? 1、国家福利模式,责任主体是国家,筹资来源是一般税收(不是单独开征社会保障税),待遇确定根据个人和家庭需要,与个人能力、纳税多少不相关。 2、社会保险模式,责任主体是劳资双方,筹资来源是社会保险缴费,待遇确定根据个人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强调缴费义务与待遇享受权益的相关性。 3、个人储蓄型保障制度,责任主体是个人,筹资来源是个人工资强制储蓄,待遇完全取决于个人储蓄和投资回报的多少,强调个人储蓄的账户资产归个人所有,不能调剂。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定位当属第二和第三结合的统账结合模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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