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到证遗失补办流程 |
释义 | 《报到证》有效期为两年,时间从毕业生就业报道证签发日期算起,报到证的补办应在有效期内办理。补办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补办报到证书面申请(辅导员和学院分管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 2、学生就业单位的报到证丢失证明或学生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经查找档案内无报到证原件”的证明,自己丢失的请单位出具报到或未报到证明(未就业学生可忽略此项); 3、报到证副本原件(在毕业生档案袋内); 4、登报挂失证明(要求携带市级及其以上报纸原件); 5、材料准备齐后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补办证明; 6、就业调配表的复印件; 7、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8.以上材料准备齐后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补办证明。 一、学校集体户口迁回原籍流程 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程序: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保卫处户籍室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户口迁往就业单位。未就业且未申请留校的,户口迁往原籍。毕业前保卫处户籍室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以系为单位集体来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户口迁移证》,分发毕业生本人带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不包括户口留校的)。户口在校没领取的,本人或委托人必须持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领取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答: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户口管理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公安机关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二、如何从原单位调档案 档案转出:已就业人员需携带资料:《辞职文件》等相关证明、《人事代理合同》、接收地人事部门同意接收的《转档函》;未就业人员需携带资料:《报到证》、《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接收地人事部门同意接收的《转档函》,档案转入需携带资料《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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