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投资者在遭受证券基金公司欺诈行为所致的经济损失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或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要求对证券基金公司进行赔偿或罚款;二是向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其损失金额,通过诉讼获得赔偿。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九条:“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从业人员和证券服务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编造、传播与公司有关的虚假信息或者夸大宣传公司信息确实性的行为;(二)隐瞒与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或者强调公司次要信息的行为;(三)捏造、传播虚假交易信息或者通过其他手段妨碍证券交易的行为;(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四条:“投资者因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从业人员、证券服务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给自己造成损失的,有权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要求赔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因违法行为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修理或者赔偿损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