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官是否可以私下和当事人沟通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以。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本人审理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因不明情况或者其他原因接触上述人员并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及该案其他当事人合理怀疑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一)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二)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三)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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