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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疾险拒赔恶性肿瘤是否需要提供医疗记录?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协议,其权利与义务应当遵循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如遭遇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应当提供合同约定的证明材料。但是,保险公司拒绝给付保险金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提出给付保险金的申请,保险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付保险金。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提供与确认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等有关的证明材料。
    3.《保险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认为保险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向保险人要求说明。
    因此,被保险人在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时,需要提供合同约定的证明材料,包括医疗记录等相关资料,但保险公司拒绝给付保险金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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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7: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