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狱保外就医的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1、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 2、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盖章; 3、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看守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报审批机关批准,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认定,取保人应当具备管束和教育保外就医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一、保外就医算不算刑期 (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那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外就医条件而被保外就医的罪犯,其保外就医期间是否应该计入执行刑期呢?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 (二)对于超过保外就医时间的期间,应计入罪犯的执行刑期,对其超过期间重新执行是不妥的。理由是:这部分罪犯之所以超过保外就医时间,没有及时收监执行,是监狱等执行机关没有按规定及时考察造成的。现行有关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对保外就医人员,由其居住地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进行日常性监督考察。 (三)根据现行有关规定,超过保外就医期限的情形,不属保外就医制度执行中不计入执行刑期的情形《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保外就医罪犯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的时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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