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的定义与区别 |
释义 | 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的区别及法律客观: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行政司法行为,行政裁决则是行政司法行为;行政复议调整行政争议,行政裁决调整特定民事纠纷;二者的基础法律关系、行为依据及权力范围均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裁决,权利人可在6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组织可参照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行为的规定。 法律分析 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的区别: 1、行政复议既有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行政司法性质,又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行政裁决主要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2、行政复议的调整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行政裁决的调整对象是与行政管理职权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 3、基础法律关系不同。 4、行为依据及权力范围不同。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八条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行政裁决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六个月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行政裁决,参照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的规定。 拓展延伸 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权力行使的监督与决策结果的评估 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是行政法领域中的两个重要概念。行政复议指的是公民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审查、改正的一种诉讼程序。而行政裁决则是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案件进行裁决、作出最终决定的行为。它们共同体现了对行政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决策结果的评估。行政复议强调公民的权益保护,通过申请复议来解决行政争议;而行政裁决则是行政机关对争议进行裁决,具有决定性的效力。行政复议注重程序的公正和合法性,行政裁决则注重结果的合理和公正。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可以有效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 结语 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在行政法领域中具有不同的特点。行政复议既具有行政司法性质,又具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而行政裁决主要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行政复议的调整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而行政裁决的调整对象是与行政管理职权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此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在基础法律关系、行为依据及权力范围等方面也存在差异。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可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三十二条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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