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小产权房能够买卖吗? |
释义 |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一)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二)小产权房具有如下特点: 1、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 2、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规划工程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无合法产权。小产权房无法进行房屋产权登记,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3、价格便宜。因为它不含征用土地费、土地出让金及各种税费等费用,所以价格低廉。售价相对便宜,甚至比正常商品房便宜一半以上, 4、开发违规较多。开发“小产权房”,大多是村或无开发资质的公司自己开发,也有的是一些单位或个人参与开发,缺乏开发的必备资质和公司营业条件,房屋设计及建筑质量得不到保障。 二、小产权房能够买卖吗由于不受法律保护,购买小产权房往往面临巨大的风险: 1、没有房产证,流通受限。住房建在集体土地上的,不允许对外销售,没有法律保障,拿不到产权证,对外流通受限。因为乡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实并不是商品房。所以,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乡产权房是无效的,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2、由于购买小产权房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只能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等。但根据目前已有案例,如果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是乡产权房仍然购买的,由于己方有过错,可能人民法院就不会支持其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购买人的权利将无法得到保障。 3、由于乡产权房不受法律认可,也不用在房管部门备案,不在政府机构监管范围内,因此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公共设施维护问题,其救济途径就非常有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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