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首先将车辆熄火,以防车辆受到二次撞击而起火燃烧,同时为了节省燃油,避免发动机长时间怠速将燃油耗尽,在最终需要移车时无法启动。 2、熄火后,及时打开车辆双跳灯,提醒后车注意。 3、然后拉紧手刹、下车放置三角警示牌。三角警示牌的放置距离有讲究,只有放在一定的安全距离之外,才能有效发挥警示作用:白天,在普通城市道路上应把警示牌立在车后50米的位置,在高速公路上则应放在车后150米左右的地方;夜晚,放置距离还需要延长,普通城市道路上应放在车后100米左右,高速公路上则需延长至250米左右。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