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警本人不去可以吗 |
释义 | 一、报警本人不去可以吗 可以委托他人,但是需要提供身份证、报警提供的证据。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110电话报警程序 1、在接通电话之后,一般110警察会给附近派出所的电话或直接转接; 2、派出所民警会问报警人详细地址,随后在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 3、赶到现场后,一般是两到三名警察,警察会详细询问所了解或知晓的案件大致经过,以及案发现场等情况; 4、如果确有必要,警察会制作笔录并让报警人签字; 5、警察一般会留下报警人的联系方式,同时,报警人也有权利向警察索要一个电话号码,当有其他情况时可及时联系警察;案件侦破后,警方会告知结案。 三、报警本人不出面可以吗 不可以。如报案人因故无法行动的(如因病住院),可委托他人代为先行报案,由警方安排人员上门为报案人制作笔录。如报案人无特殊原因不到场,或由他人代为报案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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