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通信地址变更可以吗 |
释义 |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变更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劳动合同变更的注意事项 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 2、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 3、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条款,请求对方限期答复;然后由对方当事人在限期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或者建议再协商解决;最后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 4、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5、变更劳动合同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关于通信地址变更如果不肯去新公司上班,公司经济补偿金,从入职之日起算。如果选择继续上班,工龄不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你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计算。合同到期后,除用人单位提高或者保持同等待遇,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情况,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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