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存在第三者的证据有哪些 |
释义 | 只要是符合以下条件的证据都可以作为离婚时证明对方具有出轨行为的证据。 1、证据本身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比如,反映双方不正当关系的照片,应当是真实的摄影,不能是通过技术合成的,否则,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2、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与要证明的事实有关联。例如,一方欲证明另一方有婚外情,就应当提供双方发生婚外情的证据,如捉奸在床的照片等,而诸如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一般只能证明双方进行过联系,而不能证明婚外情的存在。 3、证据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通过非法方式取得的证据不会被法院采纳。例如,一方拍摄的另一方发生不正当性行为的照片,如果是在自己家中抓住并拍摄的,是合法的,一般会被采纳;如果是闯入第三者住处或闯入宾馆房间拍摄的,不但不会被采纳,反而有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 一、婚外情法律上是怎么处理第三者 婚外情并不承担刑事责任,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 法律对于第三者的处理上没有特别的规定,但有规定夫妻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以及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属于婚姻过错方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对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 ;同时无过错一方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伤害程度和过错方的收入确定 。 婚外情是影响夫妻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旦发现配偶有婚外情行为时,可以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断;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电子邮件,配偶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无论是自己取证,还是请别人取证,必须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 二、外遇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根据《民诉法》第63条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外遇离婚需要的证据包括: (一)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二)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三)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四)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 (五)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 (六)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我们在案件中经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 (七)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婚外情的取证方式要注意,无论是你自己亲自取证,还是请其他人帮你取证,必须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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