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危险行为是否为共同侵权行为 |
释义 | 法律分析:共同危险行为不是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个以上行为人共同实施可能损害别人权利的危险行为,造成损害后果,但不能确定实际侵权人的情况。如果甲乙双方将石头扔到空中,导致丙方受伤,经验表明丙方受伤是由一块石头击中造成的,但受害者和受害者无法证明甲乙双方的石头是否会击中丙方受伤。甲乙双方的行为是共同的危险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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