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员工辞职,医院不批的,员工可以要求医院说明理由;如果是员工的辞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则员工可以更正再提出辞职;如果是医院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的,则员工在依法提出离职后,到期后可以要求医院为其办理离职手续,例如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提出离职申请的,三十日届满后可要求医院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