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加工劳务费吗 |
释义 |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加工劳务费。 发生以下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征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无形资产 7、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 8、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