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低工资标准的实际意义 |
释义 | 政府的最低工资立法对于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有可能会同时产生压缩效应和扩大效应。但主要目标还是其压缩效应。一方面,在就业能够得以维持的情况下,最低工资立法提高了原来所获得的工资率低于最低工资的那些工人的收入水平。如果他们的工作时间仍然同过去一样,那么这些低收入者的收入显然会提高。另一方面,最低工资立法还有可能通过缩小其它低工资工人以及其它技术工人与监督管理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来压缩收入的不平等程度。这是因为,当原来处于最低工资水平之下的那些工人的工资被提高以后,企业为了维持企业内部的工资结构,可能不得不同时提高那些工资水平原来刚刚超过最低工资的那些工人的工资水平,否则的话,这些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可能受挫。总说就是提高低收入工人工资水平,缩小贫富差距,消除两极分化,消除不平等,达到共同富裕。 了解到了江苏最低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其实这是先富带动后富,通过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这一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缩小贫富差距,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政府对国民收入的宏观调控,也是政府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充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