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廉租房配租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实行租金配租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主要采取租金配租方式。 (1)租金配租 享受租金配租家庭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一般对象。廉租对象按照区(县)住房保障中心确定的补贴额度,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并与出租人签定租房合同,区(县)住房保障中心通过银行把补贴款直接支付给出租人。 (2)实物配租 享受实物配租的对象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特殊家庭: ① 孤老、残疾、大病重病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 ②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退休劳模、烈属及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归国老华侨的家庭。 特殊家庭可选择实物配租,也可选择租金配租。由区(县)住房保障中心根据筹措廉租房源的情况和廉租实物配租对象的实际情况,实行轮候配租。 一、廉租住房保障准入条件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为本市市区居民户口; 2、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未婚者应与其父母共同申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无直系亲属的未婚者,可以单独申请廉租住房。 父母或已婚子女一方有住房且共同居住或各住一套的,按实际居住人口分摊面积,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条件,无房一方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实际发放金额在扣除分摊面积后实行差额租金补贴。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条件,无房一方只可申请实物配租保障方式,不予发放租金补贴。 (二)可优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1、申请家庭享受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 2、申请人是年满60岁的孤老; 3、申请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级及以上等级); 4、烈军属家庭,家庭成员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以及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 5、其它急需救助的家庭。 二、淮北市公租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淮北市公租房的法律规定是不再集中建设公租房,对于新组织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将一律停止配建公共租赁住房。这表示在实施近5年的房项目配建公租房政策将取消。 廉租住房将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合并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将统一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此前已经列入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继续建设,建成后全部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管理。各地要根据房源情况,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轮候排序的规则。3、公租房申请条件变宽,根据市统计部门已公布的数据,现将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由以前的低于1.4万元调整至低于1.8万元;在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年收入由以前的低于3.5万元调整至低于3.9万元。这意味着,公租房申请可能不仅在收入上放宽要求,在社保缴纳等条件上也会放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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