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认证对象城乡居民享受养老待遇人员。二、认证时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每年两次:第一次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次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两次认证时间需间隔6个月以上)。三、认证方式城乡居民享受养老待遇人员认证1.自主认证。本人扫描二维码,下载 “甘肃人社认证”手机APP,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后,进行自主认证。2.现场认证。自主认证不成功的,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到居住地村委会(社区)或临洮县2号统办楼247室完成认证。3.上门认证。对于个别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人员,请联系当地村社干部或者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干,由工作人员上门认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