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力生产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电力生产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电力生产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主要内容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法律依据: 《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八条:事故的调查处理 1、接到事故报告后,安监科应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并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对发生的未遂事故,安监可要查明原因,处理责任人并责成事故单位制定防范措施。 3、安监科在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保护现场并向事故单位索取原始资料;发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或对责任者处分不当时,有权提出否决,报主管领导批准。 二、电力事故分为哪些类 可以分为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等;按发生事故时的电路状况,可以分为短路事故、断线事故、接地事故、漏电事故等;按事故的严重性,可以分为特大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等;按伤害的程度,可以分为死亡、重伤、轻伤三种。 三、电力生产人身事故如何认定 电力企业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身伤亡,为电力生产人身事故: (一)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伤亡,下同)的; (二)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本企业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 (三)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外单位人员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本企业负有责任的人身伤亡的。 电力生产人身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八条:事故的调查处理 1、接到事故报告后,安监科应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并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对发生的未遂事故,安监可要查明原因,处理责任人并责成事故单位制定防范措施。 3、安监科在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保护现场并向事故单位索取原始资料;发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或对责任者处分不当时,有权提出否决,报主管领导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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