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戒毒措施主要有: 社区戒毒、接受医疗机构的戒毒治疗和强制隔离戒毒三种。 吸毒轻微的人员可以采取社区戒毒或医疗机构的戒毒治疗,对于吸毒成瘾或接受社区戒毒治疗效果不好又反复吸食的,公安机关会做出强制隔离戒毒的措施。 另外毒瘾较大自愿接受强制隔离的也可以进行强制隔离。 戒毒的方法主要包括药物辅助疗法(如美沙酮、纳曲酮和尼古丁贴片等)和认知行为疗法(如谈话疗法等)。 1.药物辅助疗法:在戒毒期间,使用部分药物能够帮助戒毒者控制渴望并缓解戒断症状,目前FDA批准的药物包括:美沙酮、丁丙诺啡、纳曲酮、阿坎酸和双硫仑,此外尼古丁贴片、喷雾剂、口香糖或锭剂也会有所帮助。 2.认知行为疗法:认知行为疗法可以帮助确定吸毒的根本原因,修复人际关系,并学习更健康的应对技巧,通过进行了解和咨询问题、帮助识别问题等过程,以改变患者某些不好的思维和认知。 在戒毒期间,如果出现任何不适,请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