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法规让右原则如下: 1、直行应避让左转或掉头的车同向行驶的前车比后车有优先通行权,所以无论前车转弯、掉头,都比直行后车更具有优先通行权。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前车左转、掉头时,后车是禁止超车的; 2、无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右侧先行两辆均无优先通行权(无红绿灯、无标志标线、无交警指挥)的机动车,同时到达一个交叉路口时,右侧车辆先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