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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送达是否有时间限制
释义
    一、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送达是否有时间限制
    1、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送达没有具体的规定期限,只要处罚前告知就可以,除了告知外,行政处罚机关还需要听取当事人意见,否则行政处罚是不成立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第四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二、对于违法行为人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违法行为人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为: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无危害后果的;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3、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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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4: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