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点有: 1.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仅存于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它不同于法人否认说; 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个人股东与法人股东适用有所区别; 4.在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时,直接承担责任的股东应具备公司支配力; 5.只能由公司债权人提出诉请,公司本身或公司股东不得主张,亦不能由法院依职权采用。 一、什么叫做公司法人格否认? 公司法人格否认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 二、法人能承担公司债务吗 一般由公司财产承担,法定代表人原则上是不承担的。公司具有独立人格,公司财产不足偿还全部债务的,可申请破产。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特定情形的规定,即第二十条第三款所述之“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和第六十四条所述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