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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庭长的权力很大吗
释义
    法律分析:
    法院没有厅长,有正、副厅级审判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为副厅级。四级法院都有庭长,一般基层法院的为副科级。
    法院的行政级别各地、各法院都不太一样,总得来说,庭长是法院的中层领导,正、副厅级审判员是享有一定待遇的审判人员,并不一定是领导职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四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九条 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第十条 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三)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对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六)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七)通过依法办理案件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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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6:5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