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由以下法律规定。 法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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