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企业差旅费标准 |
释义 | 一、国有企业差旅费标准 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 二、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费用管理,在保证员工出差有个良好工作条件的前提下,节约开支,降低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差类型分为以下四类: (一)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务活动; (二)公司批准参加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各类会议、培训等; (三)其他经过公司批准的公务活动; (四)因公出国的费用,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写明出差事由、主要地点、路线、时间和往返的交通工具,经本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批后,作为借款和报销依据。 外出参加培训需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并持经审核的外出培训审批单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四条员工预借的差旅费,必须及时报销,出差返回后15个工作日内报销,不得拖欠,逾期不报的从下月工资中扣回,原借款未报销的,不得再次借款。 第五条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可报销的上限标准: 职务 乘坐交通工具 高管人员、首席研究员、总工程师、首席营销员 飞机、火车软卧 中层管理人员、主任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主任研究员、支部书记 飞机、火车硬卧 一级、二级研究员;一级、二级工程师;主管;高级操作员、操作技师;销售分部经理 单飞、火车硬卧 其他人员(包括临时工和灵活用工) 火车硬卧 注:(一)其他人员从昆明出发,特殊情况如携带贵金属、打折机票接近当日火车票票价的,需乘坐飞机的应在出差报告中说明原因,并经主管领导签批。从昆明出发机票一律由党政办统一购买,并由党政办经办人签字后方可作为报销凭据。 (二)员工出差期间,乘坐火车硬座的,按实际乘坐火车硬座票价的30%计发补助费。 第六条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按不超过标准总额据实报销,住宿补助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发。 第七条员工出差的住宿费报销标准: 1、去往同一目的地的员工应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费按下列办法报销: 岗位省外省内一般地区特殊地区 2、员工出差不可一同住宿的,每日按下列标准报销 到达目的地住宿费报销标准一般地区 凭票报销,低于120元(含120元),按票面金额据实报销;高于120元,按120元报销,超出部分均不予以报销 特殊地区 凭票报销,低于150元(含150元),按票面金额据实报销;高于150元,按150元报销,超出部分均不予以报销 注:(一)以上住宿费报销均以合法票据为报销依据。 (二)特殊地区是指:深圳、珠海、上海、北京、广州和海南省的海口市。 (三)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天数计发,住亲友家或无住宿发票的按每天40元计发。 (四)员工出差期间,夜间乘坐火车、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的,住宿费按每夜40元计发。 (五)两个以上(含两个)员工一同出差的,返回后必须一起报销差旅费,不得分开报销。 第八条员工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每天20元计发(营销人员按每天30元计发),不再凭票报销。如特殊情况须据实报销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不再实行包干办法;如携带贵金属的员工,可按次凭票报销交通费,并扣除当日交通补助;自带交通工具的员工,不再报销交通费。已享受当日交通费补助的员工,不再报销由机场到市内的大巴票。 第九条员工出差的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 省外省内一般地区特殊地区市、县 注:(一)员工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按每天所在地区计发伙食补助费。 (二)员工出差发生业务接待费必须经请示批准,并按实际发生金额扣除当天伙食补助费后给予报销。 (三)员工出差发生的业务接待费必须和差旅费一起报销,不得单独报销。 (四)出差云锡及附属厂矿,提供食宿的,不计发补助;未安排食宿的,按省内标准计发伙食补助,符合第十条规定的按规定进行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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