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证可以补办。当事人的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1、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以及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处或档案局开具查档证明;如果夫妻双方有户籍迁移情况,还得去最初领证的城市开具查档证明; 2、如果结婚证只是部分损坏,但是可以看到相关信息,仍能反应原貌的话,就不用开具查档证明,补办结婚证后原结婚证收回; 3、如果结婚证只丢失一本,当事人不用开具查档证明,补办结婚证后原结婚证收回; 4、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5、查不到档案的可在原单位或街道开具证明后补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四条 婚姻登记机关履行下列职责: (一)办理婚姻登记; (二)补发婚姻登记证; (三)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四)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 (五)宣传婚姻 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