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没有营业执照营业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法律客观: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