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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受害者遭绑架抢东西是什么罪
释义
    受害者遭绑架抢东西一般是按照抢劫罪定罪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非法拘禁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判缓刑的条件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缓刑期间注意哪些问题?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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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1:5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