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法律规定, 合同诈骗罪 的五种情形是: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 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这是 合同诈骗犯罪 中最惯用、最常见的诈骗手段。它主要有以下方式:一是盗用合法主体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二是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主体与他人签订合同。三是利用已被撤销的单位与他人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作担保,是指行为人提供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票据)支付定金或作为抵押物。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是指行为人以虚假的证明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和车辆等动产具有所有权,即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的财产作抵押物。 3. 没有实际履行 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此种诈骗方法最具欺骗性,行为人本身并无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诚意,却与他人签订合同,先付给小额货款或少量货物,制造准备履约的假象,骗出全部货物或货款后,就采取推、拖、躲、赖等手段 不履行合同 的其余义务。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行为人通过合同取得对方的货款、预付款后直接逃匿,或者取得对方的货物后立即低价倾销,将赃款占为己有,逃之夭夭。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除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合同为手段,骗取合同相对方财物的一切手段。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68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