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原则上来说,不可以,户口一般来说,只能在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之间进行投靠,当事人与侄女不属于直系亲属之一,不能以此为由迁移户口,具体可以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