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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伤引起的并发症医保能不能报销
释义
    外伤引起的并发症医保能不能报销,要看实际情况。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报销。外伤没有第三人责任的,医保是可以报销的。外伤是需要看是怎么受的伤,如果是有第三方负责的,医保是不可以报销的,如果没有第三方负责,医保是可以报销的。
    医疗保险报销以及补贴范围: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规定数额2000元的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报销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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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4: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