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规定的房屋遗产继承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一第二顺序的继承人都属于遗产的继承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