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地产证明书出来后,不在银行抵押,全额购房不需要抵押,民间贷款的抵押在私人金融贷款机构。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应当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其他权证。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