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蓝牌车超重也是可以年审的,不过需要在检车前拆掉这些自行加装超重的设施,如货箱内加装的护栏、木板等。必要时可以取下备用轮胎、固定支架以及工具箱等,用以减轻整车重量。 根据规定,对所有货车查验整备质量,整车质量不合格的货车无法通过年检。而蓝牌货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5吨,对于货车超重一般都是人为加装了一些配件,目的就是为了能多装点货,而对于自重超过总质量的蓝牌货车,很多地区都是不予通过年审的。此时,这就需要车主在进行年检之前将这些另外加装的配件拆下来,减重后再进行年检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登记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警用车辆登记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