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通知书几天内送达? |
释义 | 法律分析: 执行通知书三日内送达。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如果在六个月内没有执行,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法院在经过审查后,可以强制性通知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 执行通知是给被执行人的,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一般以以下形式送达: 1、电话通知被执行人来取; 2、司法专邮邮寄送达被执行人; 3、法官亲自到被执行人公民个人的住所地、暂住地、工作单位送达; 4、法官亲自到被执行人单位送达,由办公室、前台等部门签收; 5、法官亲自到被执行人公民个人直系亲属的住所地、暂住地、工作单位送达; 6、被执行人拒不签收的可以留滞送达,法官做笔录,牌照,可张贴在住宅、单位的明显位置; 7、公告; 8、被执行人为其他国籍的,可通过大使馆转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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